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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

Summary

荷兰按照《可持续发展能源协议》设定的目标是,到2050年建立起一套可持续能源供给体系。该协议设定了荷兰建筑物的总目标、规定了建筑领域的特定目标(提出了到2020年要改造的目标建筑物数量),并规定既有建筑群标识至少要提高两个级别。到2030年,既有建筑群平均要达到A级或以上级别。《荷兰可持续发展能源协议》号召市场各方积极采用能源服务公司和“绿色租赁”计划,并在2014年引入了新的融资激励机制,建立了“国家节能基金会”。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荷兰就建立了强大的税收机制,来推动节能进程。

“节能改造政策工具”侧重于荷兰一揽子改造政策的6个主要方面:国家减排总目标、标识计划、激励计划、税收机制、公用事业资助的节能项目、教育培训活动和一站式解决方案中心。

荷兰的住宅能耗量在过去数十年里国内生产总值稳定上升的同时一直呈下降趋势,因此我们将其作为了比较研究的主要对象。2008-2009年由于欧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建筑能耗略有上升。荷兰现有人口约1680万 (Eurostat, 2012)。

Regulatory Measures

总目标

按照《可持续发展能源协议》,荷兰设定的目标是,到2050年建立起一套可持续能源供给体系。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2013年9月开始,每年提高1.5%的能效或减排100皮焦,直至2020年。《可持续发展能源协定》反映出某些建筑物利益相关方投身社会和经济活动、保护能源资源的意愿。该协定覆盖了众多利益相关方以及40多家组织,包括雇主协会和劳工组织、自然环境组织、社会组织和金融机构。

更多信息: 荷兰可持续增长能源协议

居住建筑的改造目标

“以较少的项目取得较高的成效”项目在二次评估中设定了荷兰建筑节能的总目标。截止2013年9月份,荷兰建筑领域最新能源报告“Energieakkoord voor duurzame groei”发布的目标是:

  • 到2020年,各方必须至少达到《欧洲能效指令》、《建筑物能效指令》(EPBD)修订版和《生态设计指令》的目标。
  • 到2020年,按节能20%和30%的标准,分两级对30万户住宅节能改造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进进行标识认证。
  • 到2020年,新建建筑必须实现净零排放(公共建筑从2018年开始执行)。
  • 到2020年,出租房屋必须平均获得B级标识,80%的私人出租房至少需获得C级标识。

更多信息: 荷兰可持续增长能源协议                                                                                                      

公共建筑的改造目标

荷兰公共建筑目标是指重新编制的《建筑物能效指令》中的目标,其中规定:到2018年末,政府新建办公楼的能效必须达到净零标准,并且在2020年末之前覆盖到其他建筑(包括居住建筑)。

Building Assessment

节能改造的建筑标准要求

荷兰建筑物指令《Bouwbesluit 20125章》NEN 7120:2011))规定了新建建筑以及达到最高能效改造水平的改造建筑必须满足的能效最低水平(能效认证水平或能效系数水平),对于是否超过最低水平不做要求,但各方可自愿协商达到更高的能效目标。

U-值:

  • 屋顶 – 0.4
  • 墙体 – 0.4
  • 窗户 - 1.4 - 6.0 W/(m2·K)(视玻璃窗类型、压条数量和安装等情况的不同,规定的u值不同)。

气密值 — 200 dm3/s @10 Pa 或每500 m3 @10 Pa 为200 dm3/s。居住建筑的气密性值为压差10 Pa下200 dm3/s,非居住建筑的气密性值为压差10 Pa下每500立方米200 dm3/s。

标准链接

标识计划

既有建筑能效认证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建建筑认证早在1995年就写入了荷兰法律中。从2013年1月1日起,销售或出租房屋或房屋单元时必须出示能效证书。证书有效期10年。法律规定,新建房屋必须向购房人或新租户出示能源标识,否则将给予惩罚,具体措施正在筹划之中。

荷兰绿色建筑委员会(DGBC)于2008年成立,承担了市场倡导者的角色。该委员会开发了一项“Beoordelingsrichtlijn Bestaande Bouw & Gebruik”标识计划,对既有建筑物的能耗进行评估。此计划的目的是,通过开发自愿性可持续发展能力标识,对荷兰国内所有建筑物进行统一评定,从而衡量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更多信息:Energie Gebouwen and Energiecijfers Gebouwen

Financial Instruments

激励计划

《荷兰可持续发展能源协定》(dEA)重申了向既有地产业节能投资提供适当、广泛的融资支持的需要,为此专门设立了国家节能基金。以此号召市场各方在2014年积极推动能源服务公司发展和“绿色租赁”契约。《丹麦能源协定》系列措施中,其中一项就是设立6亿欧元的周转资金,帮助金融机构以优惠利率向房屋出租人和私有业主提供节能贷款。该基金由政府先投入1.5亿欧元,市场各利益相关方承诺出资4.5亿欧元,欧洲节能基金会可能也会出资。《丹麦能源协定》进一步做出了以下设想:经与相关监管部门协商同意后,能源公司通过帮助用户降低能源开支,让用户收回实施节能措施的贷款投资。

更多信息:荷兰可持续增长能源协议Rijksoverheid

税收机制

《能源投资补贴办法》由金融、经济事务、农业和创新部制订,于1997年开始实施,由荷兰税务和海关管理总署管理。住房开发企业和个体出租人如能将房屋能效标识提高两个级别以上、或达到B级能效,即可获得这一临时性能源投资补贴。此为荷兰政府“危机与复苏一揽子计划”中提出的一项刺激措施,临时性能源投资补贴已于2010年12月1日截止。2010年秋,政府又宣布了多项针对居住建筑的激励措施,共投入了1.95亿欧元。

能源/碳排放税

出于环保考虑,1996年开征管制能源税(REB)。能源税是指对能源消耗征收的税项,此举旨在提高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措施的成本效益。能源税的征收大大提高了一少部分用户(如:家庭)的能源价格(最高5 000 m3天然气和10 000 kWh电),推动了节能进程。能源税适用于电力行业和天然气领域,每年上调一次。预计未来将会保持上升趋势。管制能源税征收后,以补助金、减税的形式返给可再生能源开发者,“反哺”用户。

更多信息:Eurima

Economic Instruments

公共事业资助的节能计划

在荷兰,节能服务公司的动态市场还没有完全建立。

节能改造的市场开发

荷兰的节能服务公司动态市场还没有完全建立。荷兰能源研究中心开展的市场研究表明,约有50家建筑或工程设计企业将能源服务作为了主营业务,提供项目管理(设计、建造、融资)、服务管理(运营维护)以及可再生能源技术和节能技术综合服务。有的能源服务供应商提供一揽子服务(融资以及节能设备设计),但一揽子服务成交的并不多,核心业务还是放在舒适度和节能上,节能只是总体能源服务的一部分。在荷兰,节能措施更适合家庭住宅采用,因为目前正在起征非常高的能源税。

更多信息:Europa

 

General Information & Capacity Building

培训和教育活动

《荷兰可持续发展能源协定》始于2014年初,旨在号召荷兰政府、省政府、市政府、消费者组织和市场参与者向业主和租户以及行业专家提供能源改造相关信息(可能性、补贴等)。

一些市场利益相关方面向有意开展深度改造的建筑物开发了相关课程和资料。网站RVO.nl以中央政府名义向市场各方提供专门信息。正在开展的“Energy Leap”计划则在加强住房开发企业与建筑物各方的合作,以实现11.1万户家庭净零排放,项目名称是 “Stroomversnelling”。一些市场相关方还向有意开展深度改造的建筑物利益方开发了相关课程和资料;多所大学正在筹划开设深度改造相关课程。

更多信息:RVO

一站式解决方案中心

RVO.nl以政府名义向市场各方提供信息和补贴相关资讯和工具,包括深度改造相关内容。同时,RVO.nl也为企业提供帮助。www.antwoordvoorbedrijven.nl网站向各大企业提供法规和补贴相关资讯。

比如,“Energy Leap”计划专注于深度改造。

更多信息:RVO, Energie Sprong 以及 Ons Huis Verdient

Overall Perfor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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